飓风来临之时14
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圣经·创世纪》9:11
(引子)
我叫安德鲁·刘易斯,今年37岁。我是路易斯安那州泰勒伯恩县的德拉维尔镇人,我生于斯长于斯,除了参加海军那几年,我一直都生活在此,如今则是该镇的警长,在为我的家乡做出一些应有的贡献。
我们镇位于泰勒伯恩县霍马市(注1)的西南方,在大沼泽(注2)的边缘。德拉维尔是个小镇,以至于常见的、比例尺稍大的旅游地图上,你都根本找不到它。我们离24号州道倒是蛮近——如果你留神路边指示牌的话,从霍马上24号公路,开出去15英里左右,路南两排林荫中的那条乡村小路,就是开往我们小镇的。
德拉维尔的历史其实蛮悠久的,它最早是法国路易斯安那殖民地的一个大庄园所在,属于来自里昂的德拉维尔家族所有。最盛的时候,庄园里曾有近千名奴隶和劳工。皇帝(注3)把路易斯安那卖给合众国的时候,当时的德拉维尔老爷没有回国,而是选择了成为一个美国公民。
当然,德拉维尔家在此后继续过着光鲜亮丽的好日子,围绕他们庄园,一个以他家姓氏命名的小镇也开始形成。那时这里是以棉花和谷物而闻名,商人和渔夫也逐渐汇聚此地——直到北佬打了过来,这也是我们镇衰败的开始。
因为我阅读过镇上图书馆里的镇史,所以我对这段历史也算一知半解了——野蛮人谢尔曼(注4)长驱而下,这一代的德拉维尔先生(维克托·米歇尔·德拉维尔)吓得半死。他是个文弱而且胆小的家伙(画像倒是显得蛮英俊),因为生怕他手底下的“黑孩儿”们响应北佬揭竿而起,他做了一件绝对恶心的恶行。
他把手下健壮的黑奴,全都关进了谷仓,然后放了一把火。
野蛮人最终并没有来我们这个偏僻的小地方,而德拉维尔家却从此一蹶不振。而维克托的神经质,也随着他的血脉污染了家族的后人。这个家族人丁越来越少,部分远支干脆搬去了其它大城市。随着他们家族和庄园的衰败,我们镇子也逐渐贫穷下去。
如今,这里的土地大多属于大托拉斯,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等谷物,这也是我们一多半镇民的工作——哦,说实话,我们还是挺感激孟山都(注5)的,要不是他们,我们镇大概在年代就沦为鬼域了吧。
另一半的镇民则是以渔夫为主,他们也大多兼营打猎向导之类的职业。每到狩猎季节,镇上倒是能迎来一批客流,这是我们这个封闭小镇和外界交流最频繁的时刻,也是镇上人人都能发一笔外财的好日子。
总而言之,我们这里就和其他的南方小破城镇一样,封闭而独立,人人都互相熟稔,日子平平淡淡,我这个警长也落得轻松——除了逮些醉鬼,赶走一些有伤风化的流浪汉,抓抓超速驾驶的飙车族,真的就没有什么了。
这样的平静日子,却在年的春天开始出现了波澜,这也就是我后面要讲的故事,一个我亲身经历,但却有些不可思议的故事。
(注1)泰勒伯恩县(Terrebonne)和霍马市(Houma)真实存在,霍马为该县县治。以及顺便吐个槽:霍马在我国的友好城市不是侯马,这挺让人遗憾的。
(注2)大沼泽是路易斯安娜州最南方的一块巨大湿地。它实际是由众多河流,池泊以及水中生长的树木植被组成的一个森林湿地系统,不是传统意义上那种水浅泥深的沼泽。
(注3)指法国皇帝拿破仑一世,他在位时将法属路易斯安那殖民地卖给了美国。
(注4)指威廉·谢尔曼将军,美国内战时北军将领,以在南方各州的掠夺式远征而闻名。远征期间,焚毁劫掠庄园,释放黑奴,给南方各州带来了沉痛打击。
(注5)著名的农产公司,转基因阴谋论里的幕后黑手。
(一)
事情开始于年3月的一天。
和往常一样,我和我的手下纳尔夫·菲尔普斯开着警车,在24号公路通往我们镇的岔路口蹲守,好看看有没有超速的冒失鬼。我们那辆福特皮卡改装的警车,就停在道旁路基下的一棵大杉树后面,这样从道口开下来的傻瓜,第一眼不会注意到警车。
午后的阳光透过树叶洒进车窗,在仪表板上形成一团团光斑。纳尔夫趴在方向盘上,像个傻瓜一样盯着前方。我靠在放倒一些的座位上,松开了安全带,听着车载收音机里的电台歌曲。
“哦,爱琳,我离你远去。
每当在夜里,你是否哭泣。
我的那老车,不知跑了几千公里。
也不知道,何时能回到家里。”
我听着那首歌,却根本没往心里去,脑子里想的满是今天晚上吃点什么——虽然镇里能吃的也就那么几样(不回家吃的话),但是想想总是好的,不是吗?
菲尔普斯懒洋洋的声音传了过来,“头儿,你说,下班去吃点什么好?我也不知道怎搞的,中午明明吃过了,现在就饿了。”
“你该注意体重,耐德(注1)。现在警署里就算你最重啦!”
“没办法,我这是家庭遗传。我还记得以前谁说的来着?就是说——”他的话没说完,突然停了下来。
一辆老式的雪佛兰旅行车从公路干道上开了下来,轮胎嘎吱嘎吱地压着这段老路面的碎沥青块儿,在我们不远处停了下来。
“哇哦,是新奥尔良的车牌。”纳尔夫说道。
我直起身,把座椅调整起来,对他说:“狩猎季还没到呢,我猜是要下车方便的。”
车门打开,一个光头的家伙下了车。他去后备箱拿出两个大包裹,背上一个,然后拎起一个。这家伙冲车里人告了别,看着汽车重新开走,然后就往镇子方向走了下去。
纳尔夫轻轻吹了下口哨:“是要去咱们镇的,头儿。这家伙,看上去像个假释犯,瞧那光头。”
我拍拍他:“开上去吧,咱们问问他。”
那汉子下车时一点没注意到我们的警车,当我们开着车,慢慢靠近他,他才听见发动机和轮胎的声音。他回头看见我们,连忙让开道,自己走到路边。
菲尔普斯开着警车,和他平行前进,我则是摇下车窗,和他打了个招呼。
“你好啊,伙计。”
他扭过头来看着我,和我们的车一起停了下来:“你好,警长。”这人是个30多岁的白人男子,身材高大结实,穿着一件格子衬衣,戴着墨镜,看上去像是个不好惹的家伙。
我摘下墨镜,问道:“伙计,你是要去我们德拉维尔么?现在可不是狩猎季呀。”
那人突然噗哧笑了出来,然后变成了哈哈大笑,一只手指着我,笑个不停。我一只手抓住门把手,另一只手则是摸到了腰上的警棍——奇怪的家伙,不是有什么案底吧!
“哈哈哈哈!他妈的是你呀!安迪!你丫居然当了警长!”
这话让我吃惊不已,我打开车门,站了下来,但是还没把手从警棍上移开。
他笑够了,指着我,摇着头摘下了墨镜,“是我啦,傻瓜,我理了个光头,就认不出了么?”
这人冲我眨着眼睛,我却吃惊不小。
“乔纳森·德拉维尔?!我咧个去!”
乔纳森·德拉维尔,我的高中同学和好朋友,我们这个镇最古老的、最尊贵的德拉维尔家族的大概最后一个传人,他妈的就这么活生生地再次出现在我面前。
我上去狠狠锤了这家伙一拳,“他妈的,我们都以为你死了!你爸爸的葬礼你都没回来。你不是在华尔街混吗?该死的,我们还以为你和北塔(注2)一起完蛋了呢!”
他狠狠地拥抱了我一下,然后惨然一笑,说道:“我家那个老鬼的死活我是不在意的。你该记得,我有多恨他——特别是我妈妈的事情。我回来,是因为我完蛋啦!投资失败,破产了。我丢了房子,汽车,还有老婆。还好没有孩子要我抚养。我无处可去,也不想当个流浪汉,所以我回来了。怎么,警长,你欢迎么?”
我接过他手里的行囊,扔进了后车厢,然后打开后车门,示意他进去,“欢迎,乔,快滚上来吧!我请你吃饭,看看能不能找点事情给你干。你家的房子都快塌完了,你得修了才能住进去。”
他坐了进去,才开口回道:“我还有点钱,至少够住几个月旅馆的。老房子我也不想回去了,那鬼地方我可没什么留恋的。”
是啊,他爸爸,斯宾塞·德拉维尔那个家伙,可是个著名的疯子和混蛋。这家伙继承了他祖先的坏基因,成天守着那个破败的大宅,还自以为是名门贵裔。他几乎不和镇上人来往,拒绝各种帮助和友谊,也几乎不去教堂礼拜。他仇恨黑人,也看不起女人。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成天生活在他暴虐的恐怖里。
以前镇上的警长老布好多次想插手他家的事情,可他那个被吓坏的妻子,乔的母亲,却又为这个混蛋极力掩饰。乔在这样的家庭长大,却一直本性纯良,也算是个特例了。
在乔准备上大学的前夜,这个老疯子,拒绝给他唯一的儿子支付学费——我们都觉得,他是为了把儿子继续栓在身边任他摆布。乔终于忍无可忍,和他打了一架。然后乔在他拿着猎枪的追赶下,逃出了他家那个旧庄园。
警长和牧师发起了一个秘密的捐款,镇民们集体凑了学费给他,送他去了大学。我还记得我们送他上车出发的时候,远远看见他母亲和小妹妹,躲在篱笆后面目送他远去。哦,那可真是让人伤心。
乔在最开始几年,寒暑假还是回来的。因为第二年我参军离开,后来的事情都是听别人说的:他父亲在他大三还是大四那年,某天突然带着老婆和女儿开船进了沼泽,说是去钓鱼。等回来时,他女儿也就是乔的妹妹吉安娜却不见了踪迹。他说是女儿失足落水,结果遇上一只潜伏的巨大短吻鳄。
“这真是个悲剧。”老斯宾塞反复说着,但他脸上却一点看不出伤心的神色。他可怜的妻子则是一言不发,失魂落魄,等回到家就病倒了。乔听闻此事急忙回家,却在回家第二天目睹了母亲的离世。在葬礼上他和父亲大打出手,然后再也没回来过。我听说他毕业后去了纽约华尔街打拼,此后再无音信——却不想今日得见他回到家乡!
(注1)耐德,纳尔夫的昵称。
(注2)指年恐怖袭击里被摧毁的世贸中心双塔中的北塔。
(二)
“这地方倒是一点儿没变。”乔在后座悠悠地说着。从后视镜里,我看见他在看着乡道两边的树木风景。
我陪他叹了口气,“德拉维尔确实没有什么变化,除了不少老住户们这几年纷纷离开,搬来不少新人——有的是老人去了敬老院,有的则是彻底离开这个世界了,再有就是很多人上了大学或者出外打工,就全家搬走,再也没回来啦——大城市总比这里吸引人——就算霍马,不也比这里好么?”
“那么,我认识的人大概没有几个了吧?不会只有你了吧。”
“不,还有不少。比如老骗子爱德蒙·李还在,还在玩算命和巫术那套——每年狩猎季,他都能骗到不少外地客。”我扭头过去,“还有娜娜,她也没离开。”
“克莱尔还在?天哪,我简直不能——哦,上帝,她现在做什么啊?”
乔,你这个家伙,果然还没忘掉克莱尔·纳维茨基么?
“她没上大学,继承了他爸爸的渔船,继续打鱼和打猎。他父母现在开了个家禽饲养场,给那些大公司养鸡,搬到临镇去啦——离这里有一段路程,和她哥都搬去了。娜娜不愿意去养鸡,就继续留在她家的老房子这里。”
娜娜和乔那时候互相喜欢,俩人也曾是人人羡慕的一对儿。可是后来还是因为乔的离开而劳燕分飞。我从中学开始也一直暗恋娜娜,但那时我却一直不愿意去和乔正面争夺——毕竟他俩都是我的朋友,而且他们那时候是真心相爱。
我从海军退伍回来以后,一直试图追求娜娜,可她却一直和我保持着距离。她也拒绝了其他的追求者,我那时就想,她不会是还在等乔吧?我心中此时不由暗生一丝愤怨:乔,你回来干嘛啊?
乔伊斯也似乎不愿再提起旧日爱人了,毕竟他是逃跑的那一个:“嗯,安迪,你呢?你父母还好吧?我听说你参了军,好像还去和萨达姆打了一仗(注1)?”
“我父母都挺好的。眼下两人跑到亚洲玩去啦——中国,日本,泰国——有一个多月了。我也不知道那里能有什么好玩的。至于我自己嘛,我是参加了海军,在中途岛号上——不过我不是战斗人员,我是搞损管的——损管,你知道么?就是舰上着了火,或者被敌人打穿了开始进水,我们就上去负责修堵和灭火。打了一年仗,我除了港口哪儿都没去过。那些阿拉伯蠢货啊,什么娱乐也没有。敌人又不可能威胁到我们的船,所以无聊透了。战争结束,我就申请了退伍。”
然后我摘下帽子,看了看警徽,继续说道:“我开始还是干了小半年农活,接下来赶上警署招警察,我干脆就报了名。开始是在老布手底下干活,慢慢地我就变成了他手下资历最老的警员,最后他退休了,我就顶了他的位置。这还是前年的事儿。”
“你干这行挺好的,安迪。”他拍拍我的肩,“你一向是个勇敢正直的家伙。”
“你要不要先去看看你妈妈和妹妹?”我问他。
“好啊,只是哪里有花卖呢?”
“没有,我带你去摘一些吧,我妈妈种了不少月季。纳尔夫伙计,等会到街口你自己回办公室吧,我来开车。”
一直没机会说话的菲尔普斯终于得到了他的机会:“好的,头儿。顺便问下,伙计,你是德拉维尔家的人么?”
“没错。”乔温和地说道,“我想我大概是目前唯一一个德拉维尔了。”
“哇哦!我不是你们这里本地人,我是邻镇来的,圣维尔斯,你知道那个地方吧?知道?哈,我爸爸现在还在那里做警长呢,我们家是警察世家。我听说过你们家,都说你家是受了诅咒呢?这是真的吗?”
乔哈哈大笑:“是真的!都说是因为我的祖先,那个愚蠢的维克托。他烧死了一群无辜的人,那些人在火海里给我们家下了一个诅咒,所以——”
我打断了他的话:“好了,乔,这可不是什么好话——纳尔夫,你这点旺盛的好奇心,我看还是赶紧丢掉好了,乔是我的朋友。”
可是还没等纳尔夫说出道歉,乔纳森自己就凑了过来:“哦,老刘易斯,你这个家伙还是那么严肃——所以你才适合这行——没事儿的,纳尔夫伙计,反正我也从不把我们这个倒霉姓氏当回事儿——据说因为那个诅咒的原因,我们家从此总有人横死,也经常出些我爸爸那样的坏种。哦,那老东西却没遭到横死的厄运,真是便宜他了!”
我突然想起他父亲的死状。那个疯狂的斯宾塞,当老婆女儿儿子都不在他身边,再也不受他控制以后,他的脑子也开始有些发疯了。他好几次开着车,搬着一堆破烂旧家具,说是要搬离这里,然而没有一次能够继续开下去。他似乎对外部世界有出乎意料的恐惧,至少我亲眼见到他趴在方向盘上痛哭流涕。
最终有一天,他开着船进了沼泽,说是去捕小龙虾,结果第二天他被一个渔夫发现死在沼泽里的船上。验尸结论是心脏病突发,也勉强算是寿终正寝了。他的葬礼几乎没人出席,乔那时不知道在哪里,我们的牧师亚当斯先生知道他的住址,给他打了电报,但乔只回了一个“蛋咧!(注2)”,根本没有出现。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汽车已经开进了镇子的主干道,纳尔夫往前又开了点儿,在警署不远停下了汽车。我下车交换了位置,然后菲尔普斯和我俩告别,自己慢慢悠悠地往办公室走去。
“这小子应该能做个好警察。”乔说。
“没错,就是又懒又笨——可是真有谁脑子好呢?走吧哥们儿,咱们先去摘花。”
我开着车到了我家门前,熄了火和乔一起下了车。“你这几天先住我这里好了,来,我帮你拿包。”我建议道。
“谢谢,安迪。谢谢你。”
我俩把他的行李先扔进客厅,然后和他一起走向后院的花园。我妈妈种的月季因为我最近没有及时修剪,有些茂盛得肆意妄为了,这次正好修剪它一下。
乔看着我剪下那些花朵,说道:“你家可真没什么变化。”
“是啊。”我咔嚓咔嚓地剪着,“喏,还记得那棵树吗?有一回我把你藏在树上,好躲开你爸。”
“当然。谢谢你,安迪。要不是你和其他朋友,还有那些好人,说不定先死的就是我了。”他诚恳地说道。
“这些花够吗?”我问他。
“够了够了。走吧伙计。”
他抱起那束红黄斑斓的月季花,和我一起回到前街,坐上汽车,往他家的老宅开去。
(注1)指海湾战争。顺便一提,故事里设定刘易斯年生人,故事发生的年为34岁。
(注2)Nuts!
(三)
汽车开过镇中心的主街,往前就开上了一条林荫大道。路两边是挂满松萝的巨大水杉树——这些树,据说是从德拉维尔庄园建立就种在这里了。
“这里也是没什么变化啊。”乔在我背后感叹着。
是啊!这里在理论上仍然是他家的财产,他父亲拒绝了托拉斯的收购请求,也坚决反对镇上来修整这条道路。所以,这条破路仍然是坑坑洼洼,车子开上去跌跌撞撞,颠簸不已。
“我打算把家里剩下的地卖了——除了墓地。这条路我就无偿转给镇上好了。”
我对乔问道:“你真不打算修整你家的房子了?”
“鬼才要修那堆老破烂呢!我对那里没有任何怀念——你们没把那个老混蛋葬到我妈妈旁边吧?”他说。
“当然没有,我们都坚决反对这样做——我们给你妹妹吉安娜立了个衣冠冢,在你妈妈身边。”
乔纳森沉默了一会儿,这才慢慢的说道:“谢谢。我和我的家族欠你们这些好人太他妈多了。那个老混蛋!他当年居然拒绝给吉安娜树立墓碑——他妈的!”
然后我听见他的呼吸变得沉重起来,就像个孩子怀着愤怒和委屈,几乎要哭骂出声的样子。我没再说话,好给他一些宣泄情绪的空间。之后的路程,就只有车轮的沙沙声伴随着我们。
他家门前这条路眼看到了尽头,两边的树木也变成了法国梧桐和橡树。从前的马厩和古老的佣人房早已经坍塌成一片废墟,马场上满是蔓草和野花。矮树篱早已长成了高大的屏障,枝叶肆意而疯狂,就好像脱笼而出的被囚禁已久的自由。
我把车子开进树篱的缺口,在那里面,草坪变成了草丛,路边的石制雕像长满了苔藓或是爬藤。正对我们的则是那座老宅,德拉维尔家的巨大白色城堡。
我熄了火,乔跟着我一言不发地走了下来,一起看着这座曾经的豪宅。砖石的部分还算保留完好,木质的廊柱则是斑痕累累,虫子的蛀咬,风雨的侵蚀,已经让它丢掉了大部分白色的漆皮,露出了木材的本质,并因此腐朽下去。
我第一个开口说话:“按你当年的要求,家里保留的私人物品都放在镇政府那里。你也得去签署个继承和接收文件,乔。”
他的情绪已经平息了,乔从鼻子里发出了一丝讥笑:“哼~我只是很感叹,这破地方居然还没塌完!这房子,还是当年疯狂的维克托重新盖的,乔治王风格(注1)。安迪,这也算得上是一座古迹了。”
“所以啊,镇上定期还是会来查看一下,你看那块儿,房顶本来都塌了,去年刚修补了一下。”
乔拍着我的肩膀说道:“纳税人的钱就是被这样浪费的,安迪。我过些日子就把它卖掉,他们爱怎么搞怎么搞好了。”
“对了,我去帮忙收拾的时候,从你家酒窖里翻出来一瓶酒,很有些年头了,大约还是禁酒时期的私酿,在我那儿呢,倒是没放到镇政府的地下室。”
“今晚咱们就开了她(注2),走吧,安迪,咱们去我家的墓地。”
德拉维尔家族墓地在老宅往东的一排水松树之后。它和这个家族一样古老,因为委托本地教会看顾的原因,这里倒是没有杂草丛生、一片破败的景象。古老的墓碑和石雕苔痕满满,满是时光蚀咬的影子。
墓园的大门还上着锁头,乔拿手拨弄了一下,就转身去爬矮矮的红砖墙头了。我跟着他,一起跳了进去。
他显然清楚记得他母亲的归身之处,就那么径直走了过去。黑色大理石的墓碑上刻着他母亲的姓名和生卒年月,下面则是刻着一行字:
“软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注3)
在她的墓碑旁,有个更新一些的小小花岗岩墓碑,那是吉安娜的衣冠冢。墓碑上只有她的姓名和生卒年。
“谢谢。”乔驻步凝视了一会儿,转头对我说道。然后他把花束一分为二,在他母亲和妹妹坟前分别放下后,继续他的默默哀悼。
树林间嘲鸫(注4)婉转地歌唱着,我在乔伊斯身后,看着他的寂静和肃立。半晌,他终于转过身来,用一种故作轻松的语气说道:“好了,安迪,我可饿坏啦!去吃点东西吧!我一大早从新奥尔良搭车过来,可什么都没吃。”
我把手轻轻搭上他的肩膀,说道:“走啦!先吃东西,然后我带你去镇政府办理你那些遗产转移和接收——希望今天办得完!”
我们重新翻过围墙,下来的时候乔问我墓园的钥匙在哪里。
“哦,在教堂,维尔迪奇牧师那里,周日去礼拜的时候,你可以找他要。”
“好的。”乔说道,“这位维尔迪奇牧师,是新来的吧?”
“是啊。”我发动了汽车,轰隆隆地地开上了回镇子的道路。
“我们去斯诺家的便利店买两个牡蛎三明治如何?”乔建议道,“他家的便利店还在吧?”
“还在,但是是他儿子现在管着。塔夫脱的儿子沃尔特·斯诺,他是学医的,现在把便利店扩展成兼营药房了。他也是镇上现在唯一的大夫。”
“哦,我记得他,金发的帅哥。你还记得么?那时候不少姑娘迷恋他呢。”
我笑了出来,“是啊,那些傻姑娘!沃尔特那家伙,现在可没人找他啦!”
乔奇怪的问道:“为啥?”
我笑了笑,没说话。
然后我们就聊其他的东西,直到汽车在“斯诺家药品与便利商店”门口停下。
我俩打开店门,门上挂着的门铃叮当地响了起来。店里只有菲比·H·佛洛尔那个傻姑娘在,她看了我们一眼,继续叽叽喳喳地和“好啦亲爱的,有客人来了,我先挂啦!你也快挂吧,么么,宝贝儿,拜拜!”
然后她站起身来,鼻子上的小雀斑显得蛮俏皮的:“嗨!警长,你来点什么?要开药的话得晚上,我老板进城啦!”
“给我和我朋友一人来个‘穷鬼’(注5),然后——你喝啥啊,乔?”
乔捏捏鼻子,说道:“我要杯橘子汽水儿。嗨,女士,你是佛洛尔家的吗?”
“是啊!”菲比一边转身去冰箱拿牡蛎,准备下锅炸,一边欢快地说着,“我们家在邻镇,我有个远房堂哥是你们镇的。”
“哦,我知道,”乔说,“打鱼的佛洛尔家。住在河边。你们佛洛尔家族,全县到处都有人。”
“哈!可不是。那么你是哪位?我以前可没见过你啊!警长,他不是你抓到的什么坏家伙吧?”菲比把牡蛎全下了锅,叽叽喳喳地笑着说。
“这位是乔纳森·德拉维尔,镇子上的老居民。他以前去了纽约,刚回来。”
“哇哦!”菲比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用手捂住了嘴巴,“你是那个,那个——”
乔苦笑着点头:“受诅咒的德拉维尔家的人,对,没错。”
傻姑娘一边捞着炸好的牡蛎,一边咯咯笑着:“我还以为你家全是吸血鬼什么的呢!你知道,就像《夜访吸血鬼》(注6)那样,南方的老贵族,哈哈,结果也就是普通人嘛!给,你俩的三明治,我去打汽水,等我下。”
“穷鬼”三明治就得夹刚炸好的牡蛎,外酥里嫩,而斯诺家的更是一向好吃得很,我俩满嘴塞得都是,几乎没法说话。乔显然好久没吃这个家乡风味儿了,他的吃相显得更加贪婪的样子。而菲比·佛洛尔在一边叽叽喳喳的一个人说着,显然她可受不了独守的无聊啊。
(注1)指英国国王乔治四世在位期的建筑风格。
(注2)“her”,这里是乔伊斯的一个双关的带点色气的玩笑。
(注3)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里的名句。
(注4)美洲鸣禽。顺便一提,美国南方文学的代表名作之一《杀死一只知更鸟》,题目里的知更鸟其实原文词就是嘲鸫,纯属翻译有误。
(注5)“穷鬼”三明治,路易斯安那特别是新奥尔良地区的一种特色长三明治,特点是夹着裹上淀粉油炸的牡蛎。
(注6)安妮·赖斯的著名系列小说的第一部,这一部的主人公就是个美国南方法裔庄园贵族,和本故事的德拉维尔家族相仿。
(四)
吃完东西,乔又买了些牙刷之类的生活用品,然后我们和菲比·佛洛尔说了再见,出门开车往镇政府而去。
现任镇长提姆·费尔比也是后来的新住户,他也是本镇目前唯一的执业律师。我们进到他办公室的时候,他正在看什么案卷。
“喔,警长,你怎么来了。”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扭动着肥胖的身躯伸手过来。
我握了他的手,然后让开一点,让乔能站前一些:“我为您介绍一下,这位是乔纳森·德拉维尔,咱们镇最古老家族的传人,他刚从纽约回来,要回来住啦!”
“哇哦!”镇长一样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他热情地和乔握了手:“我真没想到啊!德拉维尔先生!欢迎回来!”
“谢谢!镇长先生,我是来取我家的东西的。顺便,我想把现在的旧宅和附属土地卖掉,我听安迪说你是律师?那么我就委托你如何?”
镇长一听这话,显得非常开心:“没问题,没问题。要知道,你家的旧宅,之前就有人向我询问过呢。作为邻居的欢迎礼,我决定这次不收你的佣金了!”
这样一通寒暄之后,镇长打了电话给办事员汤姆·怀特,让他等下带我们去取东西。然后我们在隔壁办公室找到了他。
汤米家是我们镇的老住户,但是他父亲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他妈妈去年也已经因病过身。他比我们小个十多岁,是个金发络腮胡的细声细气的年轻人。他总是带着他的猫咪“奶油”一起上班——因为这只黑猫鼻头那里有块白班,就像沾了奶油一样。
“哇哦,德拉维尔先生,真是好久不见啦!”他一见到我们就欢快而且温和地说道。
“是啊,汤米,我走的时候你还是个小鬼。”乔伸手逗了逗他的猫咪,那小家伙也细声细气地喵喵叫了起来。
“你把这几份表格签好咱们就走吧,我带你俩去保管室。你先签,等我拿下钥匙。”
乔让我们替他保留的东西并不多,在保管室的架子上也就放了两个大号收纳箱。我记得有他母亲和妹妹的照片,一些值钱的老古董(祖传的银烛台和餐具什么的),还有就是他的书了。乔一一打开看过,向我和汤米点了点头。
怀特打开了另一个柜子:“德拉维尔先生,这是你家大门的钥匙。你——”
“不用了,我要卖房子了,就放着吧。”
“好的。总之,欢迎回来。那么,晚上你会去碎碎的酒吧吗?要是去的话,我请你喝酒。”
我替我朋友回答道:“去的,汤米,我俩都去。”
“好啊,到时见。”
我俩一人抱着一个箱子走出了镇政府,把箱子放到皮卡车厢的时候,乔问我:
“那个,汤米不会长成了个同性恋吧?”
我奇怪的看着他,“你怎么这么想?”
“他说话好……女性化……”
我哈哈大笑,对乔说:“他还真不是,他就是这么个软软的口音和性子——他在追个姑娘呢,晚上去碎碎(注1)那里你说不定能看见。”
“那么,碎碎,是个什么?酒吧的名字?”
我一边发动汽车,一边回答道:“酒吧的名字叫‘巫毒娃娃’(注2)。碎碎是个人,麦克劳伦家的女儿——安琪拉——碎碎是她的外号,那酒吧现在是她的了。”
“是以前她爸爸那家‘老南方’?天哪,真是变化颇大。”
我把车往家开去,和他说道:“没错。安琪拉长大了很漂亮。她参加县花选美大赛得了第一,然后这姑娘,喏,就和其他的金发傻妞一样,一心想去好莱坞扬名立万,然后就离家去了不知道哪里。她爸爸气得半死,把酒吧关了,和她哥哥一起搬去了霍马开便利店。然后前些年她带着个孩子,还有个伙伴,一起回来了。安琪拉重新盘下了酒吧的屋子,开起了这家新酒吧——顺便说一句,那孩子不是她那个朋友王尔德的。”
我朋友在旁边唏嘘不已,汽车则是停了下来。我帮他一起把东西搬进了客房,收拾利索后,我去酒窖拿了那瓶酒出来。
“喏,就是这瓶。”我把那个酒瓶递给他,“我还没开过呢。”
乔看了看蜡封和上面的便签,笑着说:“哇哦,没错啊,伙计,这是我曾祖父私酿(注3)的苹果白兰地——我还以为以前我和我爸打架的时候,我给他全砸完了呢!咱们拿去酒吧喝好了。”
我给警署打了个电话,告诉纳尔夫和其他两个警员可以下班了,然后换了身衣服,带上酒,和乔一起开往酒吧。
“巫毒娃娃”门口那个大霓虹招牌已经开始亮起,卡通风格的巫毒娃娃造型的霓虹灯上,扣子状的眼睛一眨一眨,似乎是在招呼这些酒客们:“快来吧!”
我俩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他们纷纷和我打招呼,也带着审慎的眼光打量着我身后的乔。
“嗨!碎碎。我带了朋友一起来。”我朝吧台后忙碌的安琪拉叫道。
她转脸朝我俩微笑了一下,“好啊警长,你们喝点什么?要吃东西么?”
“我这儿有瓶酒,麻烦帮我们开了——你也可以尝尝,我家的陈年老酒。”乔说道。
“哇哦,谢谢。”她接过酒就去开瓶。
“麻烦给我俩一人一个龙虾三明治。再来点橄榄,酸黄瓜什么的,谢谢!”
“好的。”碎碎把酒给我俩满上,“警长你还是月底一齐结帐?”
“对。我朋友乔,他的先记我帐上。”
然后我和乔碰了下杯,“欢迎回家,乔!”“谢谢,安迪。”
哦,这陈年老酒确实够劲儿,一口气灌下去,冰块的冷冽,苹果的芳香,以及酒精的辛辣,一齐在唇齿间震荡。
“你家的酒真棒啊乔!”我把杯子放下,对他说道。这时有人突然拍我的肩膀。
“嗨,警长,你说什么酒真棒啊?”
我还没来得及转身说话,碎碎就呵斥起这个家伙来:
“嗨,麦克,别烦警长和他的朋友!人家喝的是自己带的酒,老实坐那边去,别让我催你结账!”
拍我肩膀的自然是麦克·佛洛尔,就是菲比·佛洛尔说的那个远方堂兄。这个胖子渔夫,是我们这里有名的酒鬼,他的钱,基本都被碎碎挣去了。
乔这时搭话了:“麦克?麦克·佛洛尔?哇哦,还记得我吗?我是乔纳森·德拉维尔,我搬回来住啦!安琪拉,给他也倒点儿吧。”
麦克和碎碎的眼睛都瞪大了。“我天!”佛洛尔说,“我一下子没认出来呢!欢迎回来!”
碎碎也说道:“我也记得你呢!天哪,欢迎,今天的餐点算我请了,你以后常来啊!”
乔微笑着一一应了,麦克喝着他家的老酒,在一边赞不绝口。这时酒吧的门打开,我看见纳尔夫,还有汤姆·怀特走了进来。他俩看到我们,也凑了过来。乔让碎碎给他俩也倒了那瓶白兰地。
汤米接过酒杯,道了声谢,把装奶油的猫笼放在脚下,小声问碎碎:“嗨,碎碎,夏洛特还没来么?”
纳尔夫一听这话,兴奋地拍着他的肩:“哈,哈,哈!热恋的人儿哦!”一点也不顾汤姆·怀特的窘迫。
我忍着笑,低声对乔说:“他说的是夏洛特·威尔逊,镇上小学的老师,他在追求她呢!”
“说起这个,我突然想到,我可以去应聘下老师啊——咱们这里缺老师么?”
他话音没落,就看见一个戴眼镜的棕发姑娘,拎着猫笼走了进来,汤米赶紧招手示意,那姑娘微笑着走了过来。
“就是她啊!”我拿口型给乔示意,他也笑着点了点头,小声说:“等我找机会问问她。”
门铃再次响起,一个金发的大高个儿走了进来,那人40多岁,长得很帅,穿着件粉红色的衬衣。
“沃尔特·斯诺!”乔一下认出来了,“哇哦,他还是蛮帅的嘛。”
斯诺走近到吧台,要了一杯鸡尾酒和三明治,然后坐到我们对面的长桌旁。他向我点头致意,然后打量起乔来了。
“我的天哪!”他突然几乎是尖叫着站了起来,引来了一片目光,“乔纳森·德拉维尔!我的老天爷!你居然回来啦!”
“没错!没错,我回来了。”乔只好站起来和他握手,然后向四周看着他的顾客们点点头。
“我一定要请你喝一杯。你喝什么?乔纳森?”斯诺冲碎碎喊着,“给这位上一杯长岛冰茶(注3),记我帐上。”
“谢谢谢谢。”乔忙声致谢,然后不动声色地把手从斯诺的手里抽了出来,微笑着回到我旁边。他用几乎不可闻的低声说道:“我可算知道你说的,“没有姑娘再迷他”这句话的意思啦!”
我忍着狂笑,回应道:“没错——他是个,基佬……”
斯诺这时又叫了起来:“嗨,碎碎亲爱的,我们的小安吉丽娜快上场了吧!”
“在等会儿,天还没黑。”碎碎回应着,同时苦笑着摇了摇头。
斯诺坐的那长桌很宽,它中间实际是个T台,中间竖着根钢管——没错,“巫毒娃娃”是一间有艳舞表演的酒吧。
随着夜幕低垂,酒客更加多了。老板娘这时把灯光打暗了下去,音乐也随之响起。斯诺和其他一些观众开始打起口哨。乔和我则是喝到第四杯还是第五杯酒了。
“恕我直言,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绝对不相信‘老南方’会被他女儿改成这样子。”乔说道。
“哈,等下你再看,还有你想不到的呢。”
这时幕布摇曳,音乐也变成了柔情的蓝调音乐,一条修长漂亮的黑色美腿从幕布后魅惑地缓缓伸出,出现在灯光下。
口哨和欢呼声涌起了一阵高潮,那个三十年代舞娘打扮、眼神里充满了挑逗和情欲的美丽黑皮肤姑娘缓缓出场。她微笑着,用眼神、表情和诱惑的动作,收割着观众的艳慕和欢悦。她或者蹲下身体,在看客面前挑逗的舞动,或者给远处的观众一个挑逗的眼神或是飞吻,一下子就把气氛调动了起来。一时间,这酒吧里仿佛一下子就充满了甜美至靡靡的空气,充满了荷尔蒙的气味。
“哇哦,她就是安吉丽娜?哦,她确实真是漂亮!除了胸不够——你知道!哇哦!”乔也被她一下子吸引住了目光。
音乐突然变成了欢快的爵士,那高挑的舞娘开始如妖蛇般扭动着腰肢,把本来就不多的衣物一件件变戏法一样变消失了。每消失一件,就触发一个新的高潮。
欢呼的声浪里,我发现只有我、碎碎、酒鬼麦克·佛洛尔,以及甜蜜的养猫二人世界,还没有把表演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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