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生活中,其实才有生活的味道
文/怀左
01
今天早上我买了六十多块钱的菜,里面包括十斤土豆,走回家时,我胳膊生疼。
十斤土豆花了我十块钱,正是因为便宜,所以我一口气来了十斤。可能这就是早市的魅力,东西多,人杂,价格便宜,有烟火气。逛完早市往回走时,抬头发现了一句非常好的文案:市井生活,西安味道。
我觉得写这句文案的人很有才,八个字,不多不少,没有故弄玄虚,也没有堆砌辞藻。简简单单,里面却有温度。因为我天天写东西,所以我对文字保持着一种敏感,路上遇到的一两句话,我可能也会琢磨一下。
但这种琢磨是下意识的,自然而然,一晃而过,没有丝毫劳累的感觉。我在教别人写作时,和学员说你们要培养写作敏感,其实生活中处处都是素材,你的每一点想法都可以摘出来写成小感悟。
现在我写的,就是早市给我留下的一点印象,我所做的,就是捕捉这一点点印象,然后融入生活和我的经历,再描绘出来。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个画家,用文字再作画。虽然我目前作画的水平还停留在幼儿园阶段,但我隐隐能感觉到一些内在的东西。文气和画意肯定有相通的地方,至于到底哪里相通,我其实也说不明白。
在家的时候,我基本处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状态中,饭都由我妈做,做好了我等着吃。虽然有时候她做的饭并不好吃,但我还是餐餐都能吃完,因为我从小不挑食。
对于饮食,我妈有一套理论,这套理论也就是在我最近研究营养学时才知道,基本属于歪理。我妈告诉我:吃面对身体有好处,吃菜对胃不好,少吃水果,吃水果也对胃不好……所以我在家时,一个月30天,90顿饭,里面有88顿是面条。
离开家时我妈还说:“你看你回来一个月,就胖了好几斤!”我现在算是明白了——面条里面都是淀粉,我能不胖吗?
所以我为了科学,为了捍卫真理,现在开始自己做饭了。长大的过程可能就是以前不喜欢做的事情,某一天突然开始喜欢了。我以前不喜欢做家务,不喜欢做饭,不喜欢吃青椒,不喜欢吃茄子。现在都慢慢有感觉了,甚至我告诉自己,做家务也是锻炼身体的一种方式,做饭也是磨练品性的一种修行。
可能我未来还会遛鸟、钓鱼、玩佛珠、养花、跳广场舞、在公园里早上用鞭子抽陀螺。谁知道呢,我现在可不敢保证以后肯定不做了。
我都开始喜欢一个人逛菜市场了,我还有什么事情不会做呢?
甚至我在逛菜市场时,还觉得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02
我家以前卖过菜,在村里,开着小卖部,早上四点多起床去县城里批发蔬菜水果。那时候我还很能睡,但每次我爸开车去进货,我都会强制要求他带着我。
我干不了什么活,我也不喜欢干活,之所以跟着去,主要是为了当时菜市场旁边的一家小笼包店。我喜欢吃肉,十四五的年龄,我能一口气吃两笼小笼包,然后再喝一大碗馄饨。
这个想法我据实和我爸说了,他也知道我那时候的废柴样,多一顿饭也就几块钱的事情,所以他也没说什么。可能他看着我吃那么多,内心也有一种幸福感?我不知道,也没有问他,我更关心自己能不能吃饱吃好,根本不关心我爸是怎么看我的。
夏天天热,大人犯困,但小孩子根本没有午休的习惯。别人都去玩了,我十分悲催,往往被我妈叫着去看店。现在想来这本应该是我分内的工作,但当时我觉得自己的命运是悲惨的,大好年华没有浪费在玩闹上,却要待在家里看店。
白菜、胡萝卜、茄子、西葫……它们分别被摆在了台子上,旁边是呆坐着的我。玩的时候我没有一丝睡意,但一看店,我就昏昏欲睡。
只能用无聊去对抗无聊,最无聊的时候,我拿起自己收集的水浒卡片,左手豹子头林冲,右手行者武松,然后想象他们对打的场景,双手上下翻飞,让他们去厮杀。
小孩的想象力确实丰富,现在我再去回想时,还很佩服我自娱自乐的能力。
在我每天接触瓜果蔬菜的时候,我对它们没有丝毫感情,现在我家的小卖部早关门了,而我却转过头来,重新开始接触它们了。这也许就是真爱即使错过,但也会再次相遇的真实案例吧。
这几天我开始认真学做饭了,做的饭虽然还不怎么样,但我自己吃的时候,还是觉得很香的。里面有参与感,有我付出的时间、精力和感情,沉没成本已经在里面呢,我怎么看怎么都觉得不错。
今天中午我炒了两个菜,一个芹菜炒肉,一个烩菜,外加一小锅八宝粥。我媳妇回家时夸我做得饭不错,听完我还是很开心的。因为前些天她还说我的饭做得不行,杂七杂八的毛病挑了一些。在她的铁面无情之下,其实我最近每天都会看几个做菜视频。
慢慢来吧,反正我才刚学,而且对这个有了兴趣,之后用我积累的学习经验,相信假以时日,我定能把饭菜做得越来越好。
作为新手,首先不要怕别人说,不怕丢脸;然后要埋头学习,看别人好的作品;接着学习做饭的底层原理,掌握这门技术的基本框架;最后去刻意练习,日渐精进。
好像有点跑题,因为我教别人写作时,也是这么教的。
03
我比较有感情的小市场,应该算我大学时学校门口的夜市。我的本科是在济南读的,济南大学,所以门口的夜市就叫济大夜市。那个夜市那些年很红火,晚上灯火通明,只是好几年没见,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了。
第一次遇到夜市,是在我去学校报道的时候。那天凌晨四点半,当出租车司机反复强调所在位置便是济大西门,甚至情绪都快接近失控时,我还是没有发现半点大学的影子,心想:这哪是什么新西门,这不就是一个菜市街吗?
商贩撤走的遗迹零零碎碎:五彩的塑料袋,丢了盖子的饮料瓶,散发着糜烂气味的苹果写意地滚在路边。最后,当我终于在北面的墙上抠出“济南大学”四个字时,我告诉自己:“这肯定是夜色在作怪!”
最后我宿舍就被分在了学校大门口,紧挨夜市。这可能就是缘分吧。
我虽然去夜市的次数不多,但却从来不敢小看夜市。它有些像《功夫》里面的猪笼城寨,虽然外型破烂不堪,一个个商贩灰头土脸,但其中却有一种隐隐不可测的威严。于是我知道了,这必是一个藏龙卧虎之地。因为风尘之中,多是性情中人。
夜市的顾客主要是学生,灯火辉煌处,青春时尚的靓丽男女来来往往。
走在其中,人挤人,背靠背,总有一种吃鲶鱼的感觉,间隙中还飘荡着各种让人不知所措的气味:羊肉串、肉夹馍、烤面筋、鱿鱼丝……半条街走过,仿佛置身仙境,感觉什么都见了,又好像什么也没见。眼前大路朝天,身后灯火阑珊,两眼发直,恍若梦中,不能自己。
我很少去夜市的原因有许多:一是自觉不够青春靓丽,二是身无余财囊中羞涩,第三点,也是最主要的——我只要一入夜市,便会感到一股杀气,硬邦邦,生生将我逼回。
不要说人有多挤,不要说路有多脏,单说那卖汉堡的大叔脸色蜡黄,沾满油腻的双手,翻腾处,一个个汉堡正到火候;卖西瓜的胖妞永远攥着一把锋利的西瓜刀,寒光闪过,身上的肉还在哆嗦:“你且说这瓜好还是不好!”
摊葱油饼的大妈棒槌般杵在栏杆边上,烤白吉馍的南方老板尽情吆喝在第一个红绿灯旁,再加上煮板面的,卖酸梅汤的,以及五颜六色的衬衣短裙,形色各异的电子产品,望一眼,你便有一种“侯门深似海”的感觉。
这都是我想出来的,也有自己见识浅薄的原因,啪啪打脸的时候,就到了我大四快毕业的时候了。那段时间我基本每天都会到夜市,和同学吃吃喝喝,对面的烧烤摊每天都会有我们的身影。
记得有一次我和舍友先喝白酒又喝啤酒,最后大家都有点晕晕乎乎。这时候我旁边的哥们忽然吐了,哗哗哗吐在脚下,仿佛摊了一张大饼。晕头转向的我看到这一幕,拍了他的背一下,然后神经质般哈哈大笑:“你好牛逼啊!一边喝酒还能一边摊大饼。”
他抬起头回了我两个字:SB。
很好,喝醉了就应该用这种口吻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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