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又爱又恨的平台经济需要哪些红绿
(两会观察)让人“又爱又恨”的平台经济需要哪些“红绿灯”?
中新社北京3月7日电(记者王恩博)又爱又恨,这是如今不少中国民众对平台经济的复杂情感。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实惠的同时,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乱象也亟待“红绿灯”规范。
“头部主播”偷税漏税,是需要被“亮红灯”的现象之一。去年以来,薇娅、雪梨、林珊珊等多名网红带货主播因偷漏税被罚。
在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看来,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税收政策确定性不足,是导致乱象的原因之一。她向中新社记者表示,受部分地区不规范使用核定征收制度影响,部分从业人员意图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等,将相关所得“包装”成经营所得以降低税负。税务机关在惩处此类案件时应如何适用相关罚则,目前缺乏具体标准。
近年来,中国税务机关采取积极举措,依法打击查处部分典型税案。蒋颍直言,面对因税法规则不明、政策界限不清而造成征管争议,查处典型税案固然能产生威慑效果,但也应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明确税法适用界限,指导从业人员准确适用税法规则,提升税收政策确定性。
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表示,目前虚假和过度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对直播带货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建议规范监管直播带货平台销售量,从而合理征税,对偷税漏税行为严格公正处罚和纠偏。
熟客在消费时需要支付更高价格,搜索过一次的商品便反复收到推送,当各大平台的算法变成“算计”,许多人感觉“被大数据支配”。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潘越担忧,数据滥用、算法歧视等现象可能导致数字经济失序发展。长期而言,这会削弱行业创新动力,并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滞缓经济发展。
如何阻止平台用大数据“入侵”生活?潘越表示,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落地,为中国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和数据安全治理建设奠定了重要法治基础。但具体监管仍待细化、体系仍待完善;对互联网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数据合规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都需要尽快完善。
当然,规范平台经济发展,需要“红灯”明确底线,也需要“绿灯”打通关卡。
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带动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比例大幅增长。但现行保障制度跟不上发展脚步,成为受到各方关切的阻滞。
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市新业态行业工会联合会专职副主席曾香桂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快修改现有法律或新设立法,对新就业形态用工关系和纠纷解决,新业态企业劳动保护责任,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基准问题作出规定,制定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融法院法官厉莉注意到,目前社会保险体系与传统劳动关系结合较为紧密,人员参保、流转、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移转等相对复杂,给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与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带来现实困难。为此,保险企业应推出适应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商业保险产品。
官方已意识到这一点。日前中国多部门联手发文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其中就涉及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措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亦提出,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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