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名铂杯全国钓鱼邀请赛嘉兴站
"名铂杯"全国钓鱼邀请赛
嘉兴站
一、主办详情:
1、主办单位:名铂钓具(中国)有限公司
2、承办单位:嘉兴市钓鱼协会
3、赞助单位:嘉兴市马家浜渔具店
4、比赛地点:嘉兴马家浜钓场
5、比赛时间:
年5月1日(7:30到场,8:00开赛)
二、参赛人员:身体状况良好者、喜爱钓鱼运动的钓友均可参赛
限报人数:人
三、比赛项目:手竿钓鲫鱼二场,混养二场,四个赛池同时进行,以个人成绩累计计算总成绩。
1、手竿3.6米钓小鲫鱼二场、计算成绩;每场70分钟,按尾数计成绩。
2、手竿4.5米钓混养二场,每场70分钟,按重量计成绩。
奖品の指南
四、录取名次、奖励办法按照个人总成绩名次进行奖励:
第一名:元奖金十奖杯十智者隐·鲤5.4米鱼竿一支(价值元)
第二名:元奖金十奖杯十智者隐·鲤4.5米鱼竿一支(价值元)
第三名:元奖金十奖杯+智者隐·鲤3.9米鱼竿一支(价值元)
第四名:元奖金十奖杯十名铂大师高档双层台钓包附支架一个(价值元)
第五名:元奖金十奖杯十名铂大师高档双层台钓包附支架一个(价值)
第六名:元奖金十奖杯十B巴尔衫木浮漂一套共三支(价值元)
第七名:元奖金十奖杯十B巴尔衫木浮漂一套共三支(价值元)
第八名:元奖金十奖杯十B巴尔衫木浮漂一套共三支(价值元)
第九名:元奖金十奖杯十B巴尔衫木浮漂一套共三支(价值元)
第十名:元奖金十奖杯十B巴尔衫木浮漂一套共三支(价值元)
第十一名:元奖金十证书
第十二名:元奖金十证书
第十三名:元奖金十证书
第十四名:元奖金十证书
第十五名:元奖金十证书
第十六名:元奖金十证书
第十七名:元奖金十证书
第十八名:元奖金十证书
第十九名:元奖金十证书
第二十名:元奖金十证书
第二十一至三十名:元奖金+证书
第三十一至四十名:元奖金+证书
—比赛时统一使用—
每位参赛选手获得名铂钓具(中国)有限公司纪念品一份:高档防晒服一件、钓鱼帽一顶、渔护一只,比赛时必须统一使用。
比赛结束后有名铂钓具公司提供组织抽奖活动,奖品有钓竿、浮漂、钓线、小药,抽签率高达50%。
备注:获得现金奖励的钓友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税务部门交纳个人所得税。
报名の指南
五、报名费用:每人参赛费元整(含比赛当天精美中餐及饮用水),本次比赛因名额有限,故一律不接受口头报名,以收到报名费为准,望大家理解。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参赛运动员往返旅费一律自理。
六、本次比赛报名地点、电话、联系人及汇款账号:
嘉兴马家浜钓场:沈明武
中国农业银行:955034309沈明武,
各地选手汇款后请立即电话联系报名处,并保留好汇款单据,到钓场后凭汇款单据办理相关参赛手续。
—比赛路线—
比赛路线:乍嘉苏高速马家浜出口下,往桐乡方向走,第一个红绿灯左转(万国路),再第一个红绿灯右转(乘堂路),再第一个红绿灯左转(马家浜路)行进米即到马家浜农庄,高速下来共计米左右。
规则の指南
比赛规则
年3月25日
1、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检录抽签,确定第一场的钓位,钓位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比赛单场比赛钓对象鱼尾数时间为70分钟,混养鱼70分钟。
3、参赛钓具自备,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项目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75px);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项目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75px);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套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运动员必须手持钓竿手把垂钓。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
4、运动员使用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0米。
5、运动员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比赛,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
6、运动员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抛竿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除浮漂外钓组上不得有其他可浮于水面的辅助装置。
7、钓钩下端至漂座距离不得小于0.60米。赛中检查阶段违反者,前阶段钓获清零,并加罚三分,改正后方可进行比赛。
8、运动员使用的饵料全部有名铂公司提供(公饵),所发饵料会提前在网上公布。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禁止毁窝。
9、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当区裁判员确认;比赛期间禁止换人。
10、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11、赛前5分钟统一调漂,在裁判长发出统一号令后,运动员方可在本钓位调漂,调漂时严禁带饵打窝,饵料盘上不得有任何饵料,赛池两头不得调漂。
12、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不得离开钓位围观,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对象鱼项目计量鲫鱼和鲤鱼为有效鱼,混合鱼项目除鲢鳙、白鲢以及无鳞鱼外的养殖鱼鱼种为有效鱼。比赛成绩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确认后,成绩方有效,成绩确认有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13、比赛各场次间,运动员应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4、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子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当场比赛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5、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6、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分界延长线范围内为准,钓位箭头延长线的正前方为中心垂钓点。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17、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判罚条例
判罚条列:对违规运动员按下列条款判罚,同一场次第二次违规时取消该场比赛成绩,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违规者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私自调换钓位签号者,取消当场比赛资格。
2、运动员钓具不符合规定,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改正后方能继续参赛。
3、非比赛时间有意使线组入水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4、私自携带饵料、小药或在比赛中串饵者处以取消当场比赛资格,当场成绩无效。
5、赛池两头调漂者和五分钟统一调漂时饵料盘上有饵料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带饵调漂者取消当场比赛资格,当场成绩无效。比赛过程中,以不正当的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者取消当场比赛资格,当场成绩无效。
6、未经批准私自离开钓位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7、比赛中,鱼获若不慎掉在护外,应立即捡起入护,否则该鱼获无效,同时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除将该鱼获拿出外,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8、比赛结束后,不得串鱼、倒鱼、提起鱼护,哪怕是鱼获为零也不得提起鱼护,经裁判员示意,方可提起鱼护计量成绩,违规者取消该场比赛成绩,并上马家浜钓场黑名单。
9、运动员随区统一入场或换位,不得提前入场或换位;换位时必须收好钓竿,在裁判员发出换位指令之后,方能开始换位,不得提前拿起竿包、鱼护换位,一经发现,加罚下场名次分3分。
10、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大声喧哗,将废弃饵料等垃圾乱丢乱扔,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1、故意伤害鱼类,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故意锚鱼,挂鱼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2、运动员的钓点左右偏离中心线,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运动员扎蛤蟆的垂钓点离岸边距离必须超出竿长,每一竿必须自行测量,违规者取消当场比赛资格,成绩无效;裁判员检查时,运动员不得提起钓竿,自觉接受检查,私自提起钓竿不配合检查的视同违规,取消当场比赛资格,成绩无效。
13、故意越位抄鱼或遛鱼影响他人垂钓的,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14、运动员不互相尊重;同裁判员或赛会组织人员争吵打闹者取消比赛资格,并上马家浜钓场黑名单。15、运动员其它违反比赛规则行为,可予以口头警告至加罚当场名次分3分的处罚。成绩计算办法:在比赛中,未有鱼获者以所有赛区中的最大参赛人数为其得分,弃权者不计算比赛成绩。成绩名次以个人4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总分)确定,总分优(少)者居前,若总分相同则先以单场最好成绩优劣排序,后以鲫鱼总尾数依次区别先后排名,以上成绩计算办法仍不能确定名次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十三、费用说明1、参赛人员往返旅费自理,竞赛期间食宿自理;2、组委会免费提供竞赛当日午餐及饮用水;十四、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不局限于心脏病、高血压、交通等个人意外事故原因和因天气炎热中暑等);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十五、本规程由嘉兴市马家浜农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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